在一些地方的"以拆违促征收"行动中,"立即拆除"成了高频词汇,看似彰显着行政执法的"权威",实则可能暗藏问题,甚至让相关部门为轻率之举付出代价。
北京正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,在江苏省Y市代理的一起案件便颇具代表性。镇政府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,未遵循法定程序,仅凭借一份《立即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》,就将当事人800多平米房屋中的50余平米强制拆除。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博弈?当事人的补偿安置利益又能否通过协商谈判得到保障?
基本案情:城中村改造遇阻,"立即拆除"手段登场
委托人华女士一家在江苏省Y市某镇某村组,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,并且是一处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。2021年,经评估机构实地测量,该房屋总面积达800余平方米,包含砖木和砖混两种结构,既用于居住,也用于商业经营。
当地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后,涉案房屋被纳入搬迁范围。然而,镇政府并未严格依照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规定的程序推进征收补偿工作,而是意图对无证房屋采取"快拆少补"的策略,试图通过"立即拆除"的快速通道来推进工作。
2023年10月,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华女士户作出《立即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》。同年12月,镇政府组织大批人员,对涉案房屋中的50余平米实施了强制拆除,给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。
面对此情况,委托人在律师团队的指导下,向江苏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部分房屋的行为违法。
律师解析:"立即拆除"违法,需承担法律后果
案件审理过程中,律师在质证和辩论中指出,被告镇政府的"立即拆除"行为存正山显违法之处。
一方面,镇政府未对涉案部分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进行全面、细致的调查,仅仅依据房屋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一单一事实,就判定为违建,这种做法有失公允,也没有充分考虑历史情况和现实因素。对于建成年代较早的农村房屋,镇政府应当查明其是否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,而不是简单地采取"立即拆除"的极端方式。
另一方面,镇政府的"立即拆除"行为严重违反了《行政强制法》和《城乡规划法》确立的法定程序。其作出的《立即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》并非"责令限期拆除决定",而且在拆除过程中,未依法进行催告、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以及公告执行等法定程序,拆除行为严重违法。
律师特别强调,本案中被告的一系列执法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目的不当。在与原告华女士户就搬迁补偿安置协商未果的情况下,镇政府试图避开法定的征收补偿程序,采取"以拆违促拆迁"的手段,这种行为显然是非法的。
正如常言所说,违反法定程序的"立即拆除"行为,最终是要承担相应后果的。在本案诉讼进行期间,镇政府不得不与原告华女士户积极协商,寻求通过平等沟通来解决补偿安置争议。
案件结果:协商达成协议,补偿大幅提高
2024年年中,委托人终于与镇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搬迁补偿协议。令人欣慰的是,补偿利益相较于此前的评估结果提高了数百万元!该笔补偿款约定分两期支付到位,委托人的合法补偿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。
律师提示:依法维权,把握协商契机
通过本案,律师团队提醒广大城中村被征收人,只要在项目中有镇街政府参与,就意味着这并非单纯的"协议拆迁",而是一种行政行为。此时,大家要敢于并善于在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,提起法律程序,不断为自己争取协商谈判的筹码和机会,从而实现补偿利益的提升。
当房屋遭遇违法拆除时,这或许是推进事态发展的一个契机,大家一定要牢牢把握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